委托人交款后与中铁信托签署信托合同及相关文本,签约时委托人须向受托人提供以下材料:
(1)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原件。
(2)信托利益划付账户。特别提示如下注意事项:
①该账户在信托财产最终分配前不得变更或取消。
②如果该账户银行卡或存折遗失或变更须在中铁信托营业厅办理变更手续。
③以银行转账或汇款形式缴款的客户,其信托利益划付账户信息(含户名、账号、开户行)必须与该客户的缴款账户信息完全一致。
④开户行应注明支行的名称。
(3)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持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如委托人授权他人办理,除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②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书;
③公司章程复印件;
④转账单复印件;
⑤控股股东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若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