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分红收入应该如何填写?

填写股东分红收入时,用户需要事先确认在纳税人信息表中将该纳税人的类型设置为“股东/投资者”,再去填写“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

2:自2013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上市企业给证券二级市场流通股民进行分红,如何进行申报?

考虑到流通股民该群体的不确定性,软件中针对上市企业设置了“虚拟纳税人”概念,当“单位信息”中上市公司属性为“是”时,可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明细表中,勾选“上市公司股东组”,收入额填写本次股民分红的总金额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