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双方另行约定运费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如果双方约定在甲方无车承运平台系统以现金、加油卡、ETC卡等形式进行线上支付,则甲方会将应支付给乙方的运费结算至乙方在甲方无车承运平台系统的帐户中,由乙方自行提现、收存。甲方收到甲方运托人支付的运费后,再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甲方未收到运托人运费前,对乙方不负有任何支付义务。
8.
乙方应在甲方的平台上注册会员。已注册平台会员的乙方自然人同意并授权委托甲方在平台上代办税务登记、代开发票、纳税申报及缴纳税款等涉税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9.
无论实际负责承运的是乙方或是乙方合作的实际承运司机,乙方承诺其均为本协议的义务主体,按照本协议承担责任。
10.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调度、装车、磅单、卸货、签收、结算等运输单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
乙方完成运输服务期间,若造成司机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12.
本合同的签署不视为甲方与乙方或甲方与司机之间成立任何劳动或雇佣关系,亦不视为甲方对于协议有效期内必须委托乙方运输货物的承诺。
13.
乙方应在承运货物前授权甲方调用与乙方定位有关的所有第三方应用查询车辆位置及轨迹、驾驶员手机轨迹。
三、免责条款
1.
甲方软件是作为一般用途而非针对乙方的特殊用途开发并提供的,如若由乙方使用软件不当造成的相关信息的泄漏或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
2.
对于因电信系统、互联网网络故障、计算机故障或病毒或其他任何不可抗力原因而产生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甲方已提请乙方充分注意本合同非格式条款,经与乙方充分协商,乙方已知悉其中可能涉及免除甲方义务、限制乙方权利或加重乙方义务的条款含义。
四、不可抗力
1.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地结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或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甲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或乙方商定的事件。
2.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30天以上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就是否进一步履行本合同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五、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撕毁或违反合同、如单方撕毁合同或违反合同,要全额赔偿对方的经济及其它方面的损失。